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函〔2020〕43号)文件精神,我公司自2020年2月22日起,对经营区域内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价格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3.36元/立方米下调为3.02元/立方米,期间如遇上游价格政策调整再另行通知。对经营区域内属于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的非居民燃气客户,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抄表期间气价按调整后非居民用气价格的90%进行结算。
我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系统调整,对已按原价交纳气费的非居民客户,公司将通过气量天数折算方式对客户进行气费清退,确保将价格调整执行到位。相关客户也可在4月1日后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5日